公告〔2020〕8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(2019年修正)》的规定,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、消防验收工作。2019年我厅先后公布了两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单位(共12家)和人员(共350人)。为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和人员动态管理,第一、二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和人员审查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月18日。
特此公告。
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1月19日